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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孤鸟归巢 (第4/5页)
去。 情事后两人都懒漫了许久,直到第二天的傍晚,才相携出门,阿重寻到了一处地下演出,许多年轻或不年轻的人唱歌弹奏,气氛极好。周遭也有小店卖酒水零食,小饼干烤得酥脆,一不小心就沾了满手碎屑,甜滋滋的。 正碰见一个女孩上台,浓妆,令人看不穿她年龄和来历。黑金参差的头发,一条牛仔裤,膝盖处破了洞,吊带是同样的蓝色,写着一串歪扭的英文字母,夸张得不像话。可她唱得好听,嘴唇开开合合,攫取了那些字词里充沛的感情,再一一吐露,观众们可真是目眩神迷。但女孩崇拜着一个男人,把麦克风一扔,跳下台,硬是对方手里抢过一根点着的烟,含了,眼睛高兴地眯起来。 男人梳了小辫子,邪气,像只蓝孔雀,完全不搭理女孩的示好。他唱起歌来,气质也招摇,轻易吸引人目光,杨雍不太习惯这种风格,小口小口啜着阿重递给他的饮料。 不过这地方确实有趣,他喜欢,目光又停在墙边挂着的画上,色彩艳丽,需要足够想象才能看出里面是什么烂漫景象。 大多数人来这里是为了消遣,随着夜色转浓,氛围更加放松,杨雍上了趟洗手间,回来便听见有些高昂的男性嗓音:“……请你喝的……”他抬起眼,原来是那只蓝孔雀,支着手,腕上的细银链一颤一颤。 当然,被搭讪的对象不是杨雍,而是一脸迷惑的阿重:“我不认识你。” 杨雍没有上前,等阿重冷淡地拒绝,将那男人弄没趣了自己选择离开,他才抿着唇坐回原来的位置。阿重似乎察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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