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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兰可儿 (第5/7页)
下,瞬间想起了上次听到这三个字时的场景,混浊了一下午的思路,也好像终于清晰了一些。 “这人与他人妻通jianian有染,放在以前,是要杖刑游街的罪过…” “这姑娘对夫不忠,还纵容贼人入户苟且,甚至也想谋伤亲夫,‘罪犯七出’,放在以前,是要浸猪笼的罪过…” 杖刑,游街,这两种刑罚在现代文明社会早已消失,但金错给王总制造的下场,好像跟这两个词,有异曲同工之妙啊。 王总的脸上和身上,都有不少伤,看得出来,这些伤都是他老婆造成的。 虽然不一定能达到杖刑那种力度,但有一些被指甲抓出来的血痕,看着还是挺吓人的。 这算是杖刑。 至于游街,古时候犯人犯了罪,游街的目的无非就是两个,一是让他丢人,让所有人都看看他的狼狈相,让他没脸见人,用现在话说,就是让犯人社死,这也算是一种精神层面的惩罚。 二则是为了警醒世人,让老百姓都亲眼看看,犯了罪会是什么下场。 警醒世人,这不就是金错今天说的,对王总进行的真正‘惩罚’吗? 相对古代的游街示众来说,用现在的短视频平台来‘游街’,似乎更能把这两个目的发挥到极致。 所以,王总出事现场的视频会被传到网上,还火了一小下,还碰巧被我看到的,这本身就是金错安排好的惩罚的一部分,不是碰巧… 说起来,有时候在看到某些新闻时,我也很希望国家能够重启某些古代刑罚。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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