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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就因为我是领导,所以才特别累! (第3/8页)
不及时汇报,反而害怕担责任,直接肇事逃逸了。 虽然是八三年,但在我国的交通法依旧不允许酒驾。 比如酒精测试仪,这时期已经在京城出现,只是还不普遍罢了。 可问题不在这里,真正的问题,在于交警对酒驾的处罚太过轻微。 在这個时期,酒后开车虽然不被允许,但只要不被查到,不出事儿,那就没问题。 如果被交警查到了,只要不出事儿,那最多就是罚款二十元,再写个检查了事儿。 什么扣分啊,吊销执照的,通通木有! 正因为处罚太轻,所以酒驾这种情况,在此时的京城虽然不能说普遍,但也绝对很平常,只要不出事儿就没关系。 尤其是你要是认识交警队的人,很可能连罚款都没有,被查到了,也是递根烟了事儿。 然而,一旦酒驾出了事儿,比如撞死了人,撞伤了人,或者撞了路边电线杆,那问题就大了。 通常出现这种情况,通常都是先吊销驾照,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撞死人最严重,撞伤人其次,撞坏公共物品最轻。 比如撞上电线杆子,这属于损坏公共物品,要是被抓到了,那可是要罚一大笔钱,而这笔钱,公司,也就是新华书店是绝对不会出的。 一旦司机出车祸,除非你有大关系,否则单位不仅不会出罚款,甚至可能借机开除那个司机。 等于说,你一旦酒驾出了车祸,并且被警察逮到了,结果就是你驾照没了,工作也丢了。 换言之,在这个时期,司机肇事逃逸是家常便饭。 一般来说,只要不撞死人或者撞伤人,不出刑事案的话,司机第一时间都是逃跑。 (作者语:这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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