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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老子的事业刚开张,稳定必须压倒一切 (第4/7页)
服他了,那就不再需要这个吉祥物社长了,曹志强可以上位做真正的社长。 曹志强相信,董书记跟李厂长,应该一早就跟周怀恩提过这里面的事情,所以周怀恩只要不是脑抽,就不会想跟曹志强夺权,更不会在这个时候。 因为周怀恩要真想搞事情,比如夺权之类,曹志强不用干别的,一个告状就行了。 只要曹志强跟李厂长告个状,那么李厂长随时可以把周怀恩调走,再换一个人来当吉祥物社长。 毕竟归根到底,周怀恩的档案关系还是在红光机械厂,他还是红光机械厂的人,当然要听机械厂的调遣。 反倒是余德利带来的那六个新人,目前签署的人事合同,都只是跟红光出版社签署的,是一种合同制,类似临时工。 像这种跟出版社签署合同的合同工,总厂,也就是红光机械厂呢,反倒是没有管理权,毕竟档案不在他们这里。 除非那六个招募过来的新人要升编制,比如转行政编,那就需要重新跟机械厂签合同,这就会变成机械厂的人了。 听起来有点复杂,实际上就是很复杂。 国内此时所谓的同工不同酬,往往就是因为同一个工作岗位的员工,因为编制的不同,档案管辖权的不同,进而导致待遇方面有所差别。 至于曹志强跟机械厂签署的承包合同。 呵呵,合同这东西,至少就目前来讲,意义不大。 因为在这时期,对国企来讲,法律的约束没那么大。 所以红光机械厂在理论上,是可以随时单方面撕毁合同,而不受到任何惩罚的。 哪怕你签了合同,还做了公证! 谁让违约成本低,是这个时代的特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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