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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强盗与骗子! (第2/5页)
如果先交一半定金,那么一套书就是四元钱。 这样算下来,四万套书,只是定金就是十六万! 十六万啊,在这个时期,这绝对是一笔大数目! 一个刚认识不久的人,怎么可能轻易拿十六万给对方,还一点不防备的? 不客气的说,万一沈振华是骗子,拿着十二万块钱立刻跑路的话,那真是一点都不奇怪。 再者说,这么一笔钱,人家要是真的提前给了,沈振华也提前拿到了,不可能不提前通知曹志强。 而且沈振华在电话里说,是昨晚的时候就给了定金,那这笔定金肯定不是转账,只能是现金。 十六万的现金,按照十元最大面额算,那得多大的数目,用多大箱子盛放啊? 沈振华除非拿钱跑路,否则第二天一定是先拿钱去出版社入账,这是原则问题。 可沈振华既没有第一时间这笔钱拿去出版社入账,也没有跑路,而是继续呆在新华书店王府井店,这特么就很不正常! 还有,正常来讲,四万套书这么大一笔数目,沈振华没理由自己不来,只是给人写了个条子,让这些人私自来拿货,这明显也不合理。 另外,这些人被抓后,按照正常逻辑,应该第一时间给沈振华这个中间人打电话,然后沈振华在给曹志强打电话,没理由是保卫科的曾科长第一时间给曹志强打电话。 而曾科长能想到给曹志强打电话,还是通过印刷所库管员那里得知的消息。 因为曹志强之前确实给印刷所打过电话通过信,所以库管员才会见到沈振华的条子后,那么轻松的就同意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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