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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这种双标,我喜欢! (第2/8页)
还好,别的出版社要给面子。 但他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出版社,如果要发表自己的原创作品,别人未必就还遵循一个月不盗版的行规。wap. 很可能你这边刚发行上市,别人一看你卖的好,立刻盗版过来,换个版本发行上市。 只要人家那个版本的书,卖的价格比你便宜,质量不比你差太多,你正版的就肯定卖不过他们盗版的。 毕竟价格才是硬道理啊! 不过呢,其实曹志强之所以这么生气,根根到底,还是收益无法满足自己的预期而已。 说的更明确点,就是他的胃口太大,不想把好处让给别人,不想别人占自己的便宜! 说白了,就是他的地位更高了,但也因此变的更抠门了,不想跟人分享更多利益了。 要知道,在这个时期,国内的文字创作者,本就是处在一个低收入、低权益的时期。 当然了,这个低,是相对而言。 其实文字创作者的收入,比此时大多数的老百姓,要高多了。 八十年代的高收入人群,绝对要有作家的一席之地。 不过,在一个大多数人创作出一个作品,找出版社发表后,就只能拿到平均千字五元稿酬的时代,你还有什么更高的指望? 对此时的作家来讲,能把作品发表出去卖钱,那就已经烧高香了,有几个会在乎版权归属的? 而对于现在的出版社来讲,能把你的作品发表出去,让你被众人所知,还给你千字五元左右的稿酬,就已经很不错了,你还想要更多的话,比如索要版权,那就是贪心不足。 另外,就好像此时的国内工厂之间,都没有专利保护意识一样,现在的文学作品,也没有所谓的版权保护意识,更没有相关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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