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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3/4页)
如山倒,说来夸张,可就溜去书房开电脑玩了一盘游戏的功夫,沈一岑就从脑袋昏沉升级体验了一回发烧的滋味,眼眶发热,稍稍一闭目就能流下泪来,很是脆弱。 还好,低烧而已,休息加上多喝温水就行,他对着手机自拍了几张眼角发红的照片,耍了一回我见犹怜的贱,就乖乖回了房间,把自己裹得严实,坐在床上看起书来。那是一本从书房顺手拿起的科普书,他正好看到讲解多巴胺的篇章,想到沈白那一句“你喜欢就好”的宠溺,他不由得多想了,要是真的拐了一个男人回家来,倒不是不被接受的事情。 问题是那个人是谁,孟余忘么?听起来就像是开玩笑。 多巴胺是一种奇特的物质,主宰一个人的□□、感觉,传递兴奋以及开心的情绪,也有关上瘾。 沈一岑一直觉得爱就是一种上瘾,这个参照他家两位家长的感情史就可窥见一二,可是上瘾之前的感情又如何区分呢?沈白和曾好期属于不打不相识,他们俩的存在是互补的,那时一起经历的轰轰烈烈,才有如今的相濡以沫,腻歪了二十年,看来看去都是岁月静好。 沈一岑不是这类的人,他对感情的态度是一见钟情,他相信这个,可惜他不知道什么算是一见钟情,像故事里那样一个照面就坚信面前这人是此生唯一? 有点傻,他从没这样傻过,也不知道那个关键的“钟情”的标准是怎样的感觉。再说男女,男女他不是都喜欢,也不是不喜欢,是喜欢恋爱了再谈,所以没遇上那个人,他也没办法给人一个方向。 就像春谢里那些漫无目的生长的蔷薇蔓,总不是知道哪里有人喜欢才往哪里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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