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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老子好像二婚了 (第2/4页)
之家许穿绸纱绢布,商贾之家止穿绢布。如农民家但有一人为商贾,亦不许穿绸纱”这一条规定,出现于洪武十四年。 薛诚想做绸缎买卖并没错,只是这门生意不好做,而且路途遥远,时间成本与风险都太大,一般小商户、个体户,承受不起损失。 梁老六看着顾正臣,抬起袖子擦了擦汗,这哪里是个寒窗苦读十年的读书人,就这思虑周全的谨慎,分明就是一个久经世故的老手。 回到雅间,顾正臣看着焦虑不安的薛诚,取出两贯钱:“现在给你一个选择,要么拿这两贯钱回家,权当我怜悯于你,无须归还。要么拿十五贯钱,跟我一辈子。你想清楚再决定。” 梁老六惊讶地看着顾正臣,你就不怕他拿两贯钱跑路了? 转念之间,顿时心生敬佩。 这是顾正臣在考验薛诚,若他取两贯钱就走,说明此人不懂恩情,很难甘苦与共,甚至可能会为了自身利益舍弃主家,这种人可用,但不能重用。 薛诚噗通跪了下来,叩头道:“举人老爷,我薛诚愿跟在你身边伺候一辈子!” 顾正臣见薛诚已下定决心,便看向梁老六,梁老六找来牙人作中人,写了文书。让顾正臣有些吐血的是,所谓收养义男契约,竟是婚书…… “立婚书薛诚,今因日食难度,自愿将薛诚,凭媒与顾正臣名下为义男,得受财礼十五贯。自后听从使唤,永不归宗。如内外人等,生端引诱,凭从证理。敬立婚书,并留手印,付本主存照。” 顾正臣脸有些抽。 老子好像二婚了,又好像没有…… 顾正臣还没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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