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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后动手是正当防卫 (第3/4页)
一起,各打五十大板。 知县李义问明了情况,一群人都可以证明,确实是王有成先打的顾正臣,不信看他脸上的伤,只不过王有成着实被打得太惨,经仔细检查,死不了,也算不得重伤,只不过脸得肿一段时间,还掉了一颗牙齿。 李义松了一口气,幸亏只是掉了一颗牙齿,娘的,要是掉两颗牙齿,定刑就严重多了…… 既然是斗殴,事实清楚,李义直接就宣布了处理结果:“王有成与顾正臣互殴,按律,顾正臣打人轻伤,致人折一齿,当杖一百。念其后出手,且无端受伤,减二等刑,你可以走了。” “我受伤了,汤药费……” 顾正臣伸手。 “滚!” 李义郁闷地要吐血,自己还是不够了解这个家伙啊,看他的行事风格,简直就是在刑律里钻空子,不,是在空子里翻跟头! 还有你,王有成! 你爹杀了人家爹,你这个当儿子的还敢打人家儿子,不怪顾正臣狠狠抽你,是我的话,会抽的你更惨,拼得减二等再挨个笞刑,也要弄你半年下不了床。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你爹是死定了,你老老实实待在家里吧,别想着赎刑,这种罪大恶极,手段残忍的大案,通常是不支持赎刑的。 何况大明皇帝此时需要立威,需要立规矩,安抚民心,这种恶劣的杀人案,肯定会往死里办,说不得还会在宣布死刑的同时,附送一份薄皮萱草、凌迟套餐什么的。 “王有成互殴,打人轻伤,按律笞四十,就在这打吧。” 李义下完命令,转身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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