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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 (第2/4页)
凌枫到的时候李凯他们已经组完队开始打了,他走到旁边的长椅坐下,开始换衣服。 馆里没女孩子,他很随意地把上衣一脱,露出的小麦色皮肤看上去细腻且光滑,匀称的肌rou并不突兀但一看就很有爆发力。 他从包里拿出了队服——他们自己组了个篮球队,叫绅士。 讲道理一开始听到这个名字凌枫是拒绝的,这个词怎么想都有一股子,不太妙的味道。但是大熊非常坚持,他先一番义正言辞地批判了凌枫思想上的污秽,然后举出了NBA篮球队里的“勇士”、“骑士”、“爵士”三个队伍,来证明这个名字是多么得有前途。 凌枫想了一下,觉得总比“烈士”什么的要好,就随便他们了。 然而还没等他穿上,背后就传来一阵子尖锐的刺痛。 他猛地反手抓住那只抵着他背上乌青的手,往下一拽,罕见地,没拽动。 凌枫诧异地回头,一个西装革履、人模狗样的青年男性正一脸戏谑地望着他,目光里透着一股子直白的不怀好意。 “你谁?”凌枫站起来问。 这人比他生生高了一个头,这让他即使站起来了还是得仰视对方,凌枫心里的不愉快顿时变成了方才的十倍,所以他的语气非常恶劣。 “你猜。”那人上下打量着他,目光从他的小腹缓缓地上移,划过腹肌,扫过胸口,在锁骨处稍作停留,最后落在了他的脸上,他似乎起了点戏弄他的心思,不紧不慢地说着。 凌枫被他的目光扫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心想这人怕不是个神经病吧,穿着西装跑体育馆里来,目光还这么渗人,他套上队服说:“不想猜。”然后转过身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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