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三国开后宫_【我在三国开后宫】(51-60)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我在三国开后宫】(51-60) (第2/15页)

天还要送他们出城。”

    屋内烛光熄灭,床上被褥之内,两个一丝不挂的rou体依旧抱在一起。

    回屋的糜贞,羞耻的发现自己腿间湿透了,明明涟漪的春光才那一会,自己怎么反应那么大呢。

    而且,他们怎么睡在一起了??

    婢女伺候完,不是应该睡偏房或屏风后的小床嘛,陈先生居然对一个婢女也那么好。

    真如那个林环所说,是个怜香惜玉的翩翩公子啊……

    第五十二章

    次日一早,陈顺把他们兄妹俩以及随行的仆从,都送到城外。

    临行前,林环还和和糜贞说了悄悄话,也不知道说的什么。

    “这是州牧的手令,只要凭藉这个,离开兖州应该没问题。”

    陈顺将曹cao的手令,递给糜芳。

    “多谢杨兄!”

    糜芳握着陈顺的手,感叹道:

    “杨兄果真是义薄云天!日后若有需要糜家的地方,尽管开口便是!”

    他是真的很感激,非亲非故的,陈顺在这特殊的时候肯出手已经够仁义了。

    更何况不只是把他救出来,糜家的车马和随从也都被放出来了,盘缠更是分文未少。

    由此可见陈顺在曹营的地位不是一般的高,是个值得投资的对象。

    听到这话,陈顺心头大定。

    他辛辛苦苦,不就是为了挖刘备的墙角,把糜家拉拢过来嘛。

    有了糜芳的这个承诺,基本上也就八九不离十了!

    “好了,祝子方兄一路顺风!”

    陈顺冲他们挥了挥手。

    在踏上行途之前,糜贞扭头望向陈顺。

    她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却是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挥了挥手满面都是柔媚的爱意。

    直到糜芳、糜贞的身影,消失在远方,陈顺这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

    没办法,东汉的风气开放,那些寡妇和少妇什么的,在床第上绝对是会伺候人的尤物。

    但在没出嫁之前,这些女子都是洁身自好,什么私定终身一类的事极少发生。

    甚至被视为男人鄙夷,看轻女子的表现,所以婚前都冰清玉洁。

    民间女子尚是如此,更何况糜家也是巨富之家,想和糜贞上床是不可能的事。

    昨晚能那样,已经是以外的惊喜了。

    他注意到,一旁的赵云忍不住笑着揶揄道:

    “大哥,糜小姐如此花容月貌,你若是将她娶回来给我们当大嫂,倒也是相当合适。”

    在他们心里很明确,对林环也敬重,但林环到底是寡妇之身不可能成为大哥的妻子。

    “好你个小子,竟然敢开你大哥我的玩笑了!”

    陈顺佯怒地瞪了他一眼,转身朝城中走去。

    赵云强忍住笑意,赶忙跟在他身后。

    等兄弟二人回到住处,却发现典韦正在堂上等候。

    见陈顺、赵云回来,他赶忙迎上前来:

    “大哥,三弟!”

    “怎么了,二弟。”

    陈顺奇怪地道:

    “今天不是你当值嘛,你不守在州牧身边,怎么回来了?”

    “大哥,我有事找你。”

    典韦无奈地叹了口气,把荀彧、郭嘉、戏志才刚才求他帮忙的事,说了出来。

    陈顺脸一黑。

    我的好二弟啊,你可真会给我找事做,我真谢谢你!

    作为一个穿越而来的现代人,陈顺自然对屠城之事颇为抵触。

    但他心中也很清楚,徐州兵强马壮,实力雄厚,想要轻松拿下不是容易之事。

    曹cao以屠城之举作为威胁,震慑徐州的守军。

    除此之外,屠城往往伴随着抢掠,以此也可激励手下士卒奋勇杀敌。

    最重要的是,曹老板这会军资少缺,要是能劫掠那些世家大户的话必定收获颇丰。

    虽说屠城偏激了一些,也会多少影响名声,但好歹师出有名。

    比起收获来说,那点受损的名声于眼前并不重要,至于长远的话没必要去在意。

    这也是陈顺最终没有选择劝阻的原因,站在曹老板的角度,屠城之名劫掠才是王道。

    可他没有想到,典韦竟然会答应荀彧、郭嘉和戏志才的请求。

    这可就难办了。

    曹老板的父亲被人杀害,他这会正在气头上。

    自己刚刚才求他放过糜芳,这会又要去劝他不要屠城,放弃这师出有名的泼天富贵。

    这不是为难我吗?

    陈顺摸着下巴,眉头皱起。

    “大哥,你要是觉得为难的话,就算了吧?”

    典韦小心翼翼地道。

    “也罢,既然你都答应了他们,那大哥我也只能去试一试了。”

    陈顺叹了口气,最终决定还是去劝阻曹老板。

    无论如何,徐州那些百姓都是无辜的!

    他思索片刻,就嘱咐赵云暂且在家中等候,自己带着典韦朝州牧府走去。

    曹cao正在忙碌着什么,见到陈顺走来,难得地露出了笑容:

    “先生来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