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蔫儿玉 第76节 (第2/5页)
廿四月,夜,暴雨,塎州畜棚惊乱,猪羊狂奔失序,踩踏泥泞,使行迹难查。兵丁赶至,元皇子手背带血,面颊砸破,衣裳扯乱,古氏女子手持凶器披头散发,行止暴躁可疑,元皇子受惊仍保持宽和,不予追究。 初一五月,日,暴晒。古氏女自缢于祖宅大门,身边散落认罪书信。】 李樯又看了一遍这份卷宗,随手放到一旁。 这一段文字只记录在散乱稗史里,讲述的是一桩看起来很不起眼的旧事。 郑元当年还只是皇子时曾到金吾郡下属的塎州小住,由此结识了古家。 古氏当年也只是颇有地产的富户,祖上目不识丁,对皇子当然毕恭毕敬对待,提供宽大院宅供其居住。 但家族之中总有贪财近利的小人,记录中的这个“女犯人”便是如此,因贪图一枚皇子身上的汉田玉,起了偷盗之心,偷盗不成还将皇子诱去偏远畜棚,意图强夺。 古氏以忠诚仁厚为家训,此事发生后自然容不下此女,即便皇子不再追究,也日日对其叱骂规训,终于使其幡然悔悟,在门前自缢谢罪,还古氏清白。 其中还详述了各种细节。 比如古氏女在何时何地曾夸赞过皇子的宝玉,又有何人证,力证她当时便起了不轨之心。 又说此女平日便桀骜不驯,性情极不可亲,连父母亲族都难忍厌恶。 以至于最后犯下此等罪行,令古氏难堪。 实在是好笑。 这种自圆其说的谎话,大约也只有笔者能说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