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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金枝 第356节 (第2/6页)
度复杂,于是去左右昭仪替换成贵妃贵嫔。 四四的位置本应是「昭仪」,但昭仪在不同朝代位份不同,所以用了更便于理解的「贵妃」。 3因为我笔下女主一定要满十八(不满总感觉像是在犯罪),所以选秀年龄也会相应拉长一下。 不光本文,我所有作品中女主均满十八岁(柴明月18、李星仪19),以后也会是,所以不要纠结为什么选秀年龄这样大。 4因构思时我刚入写网文这个行业,尚还不明白大纲细纲的重要性,所以文中有几处明显逻辑剧情bug。 我想了想还是不改了,就当做是彩蛋。 (二)文中有一项制度和其它古言不同,那便是「去母留子」…… 有很多读者不喜欢这点,因为不想女主养别人的孩子,觉得她受了委屈。 但请理智设想一下:如果没有这个设定,便没有拓跋珣、慕容樱存在的必要,与之有关联的长孙明慧、慕容擎等人亦不会出现,势必会影响所有主角配角的行动,或许本篇会变成一篇女主有简单心机的,缺少了不少障碍,一路扶摇直上坐镇中宫,然后完结…… 这样的故事固然甜些,但那又与其它何异?一部接着一部皆是同样套路的文章,读者们看了我的这篇文后依然感觉看开头便能猜到结尾,索然无味,最后划走……或许也会有人看,但这好像并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先来简说一下关于此制度的说法。 崔广彬先生发表的《北魏「立子杀母」制度考证》(《北方文物》1997年第1期),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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