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7崛起南海_224.第224章 越南之行(七)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224.第224章 越南之行(七) (第7/8页)

高低可能会影响到具体的采购量而已。至于军火贸易是应该追求高利润还是销售量,这个问题在执委会内部早有定论。

    几乎所有执委都认为军火贸易应该在保证合理利润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扩大销售规模,单件武器的销售利润可以不用太高,但出售的数量一定要大。因为只有大规模的列装,才能保证海汉在当地军事体系中的影响力,从而让海汉有机会插手当地事务谋取利益,而后续的军队培训、弹药供应、武器维护乃至下一代武器的换装,也将无法摆脱对海汉军工的依赖。

    至于说这种大规模的武器出售会不会给己方带来威胁,执委会认为在相关部门的细致策划之下,这种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首先出口武器与本土使用的武器就存在性能代差,这种代差如果想要通过军队数量来抹平,那对方所需付出的代价将极大。其次穿越集团的大本营座落在海南岛上,任何军火外销对象想要跟穿越集团作战都必须跨海而来,而穿越集团在岸防工事上的优势是同时代的所有海军都无法战胜的——当然,要实现这种优势还尚需时日,大规模的岸防炮防御系统和成建制的炮兵都不是目前能够一蹴而就的计划。

    而陷入内战的越南显然不具备跨海攻击穿越集团的能力,他们既无强大的海上力量,也没有足够的精力去向海外扩张势力。这场内战在原本的历史上会持续到17世纪后半叶,而穿越集团出现在这个时空之后,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用军火贸易的方式对这场战争的进程进行一定程度的干涉——必要的时候完全可以向南方阮氏提供一些军火,以避免这场战争变成了一边倒的闹剧。等打到执委会认为有必要直接介入的时候,届时再作策略的调整就行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