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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宫腰 第24节 (第2/7页)
于他,也只能属于他。 因着出?生微末,打从?有记忆起,他便是自己一个人,孑然飘零于人世间。 无父母,无兄弟,更?无至交好友。 累了就随意找间破庙寄宿,饿了便去跟路边的野狗抢食。 只要能活命,什么?脏活累活,他都肯干。 五岁那年,他被一家江南富商巨贾收留,在他养的外室宅邸里做活。 工钱不多,住的也是那外室养的京巴犬腾给?他的土窝,但好歹也有了栖身之所,他很知足,每天砍砍柴火,喂喂狗,闲了就去后院,给?那株被丢弃的海棠树苗浇水。 看着枯枝败叶重新抽出?鲜嫩的芽,开出?粉嫩小花,他比得了赏钱还?高兴。 原以为日子终于有了着落,却不料那外室心?思不纯,为了那富商的钱财,将他们盍家统统鸩杀,末了还?贼喊捉贼,嫁祸于他。 他百口莫辩,白干了三个月的活不说,还?成了通缉犯,人人喊打,每天东躲西藏,饿了就挖草根果腹,伤口流血化脓便摘几片叶子压着止血,遇上连日阴雨天,光是那锥心?刺骨的疼痛,就足以要他性命。有几回,他甚至都已经看到人濒死之时才?会出?现的幻觉。 许是天无绝人之路,也或许是老天爷品行顽劣,不想看他就这样轻易死去,让他遇见了他的养父。 他长的什么?模样?年龄几何?? 方停归都已记不清,只知道他姓“方”,是个刀口舔血的杀手。 贪财,好赌,酗酒成性。 相?遇之时,正是他杀完人,在破庙里躲避追兵的时候。 彼时自己已奄奄一息,见他帮自己包扎了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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