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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 (第2/4页)
口,还上赶著给人骑。”贱不贱啊。 李重晔骂了声“欠揍的软骨头,”托著老子屁股往上颠了两颠,迈步往前走。 他肩宽背阔,腰身整整壮过我一圈,下盘沈稳有力,倒像是天生该干这伺候人的活计。我趴他背上,不时戳戳他颈後青紫,那淤血赫然有巴掌大小。这小子硬是咬著牙不喊痛,把一副勉强称得上帅气的脸庞,憋得脸色苍白,嘴唇通红。唇红又齿白,多惹人怜爱。於是我把头搁上他肩,逗弄道,“你说咱们走到家门口,远远地有人看到这一对,”把黑乎乎的两手伸到他眼前,扯扯他血迹斑驳的衣领,“破衣烂衫,还会不会想到,这是李家的杂种骑著他们小少爷。” 我都要在心里笑开花,这死洁癖何曾这样脏过。老子身为人形垃圾,更要不辱使命,夹著他腰再往上蹭蹭,蹭蹭。最好滚成泥坑里打完架的两条狗,看他妈还谁比谁高贵。 李重晔被我蹭得不耐烦,蓦地松手,然後在我就要落地的时候,捏著我膝盖重新把人提溜上来。我恨极,奈何浑身疼得掐人的力气都没,一口咬上他耳垂,尝到了血味才松嘴。他血的味道不知怎地特别解恨,明晃晃的血滴子垂下,我禁不住诱惑,凑上舌尖卷住,李重晔浑身一颤,猛地拍了我屁股一掌。他妈的,老子还没开骂呢,他就冷冷发威,“李慕锦,你认命吧。就算是杂种,你这辈子,也只会是李家的小杂种。” 我将他耳垂的伤口又拉出几滴血来,慢吞吞地吃了,冷笑,“放心吧,我不好过,也不会让你好过。”到底谁能糟践谁。 李重晔停下脚步,微微偏过脸来,那嘴角的弧度好像是笑了,又像是在咬牙切齿。他说,“走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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