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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1/4页)
好吃。 温迪抱着鱼篓去沙滩,在海边把鱼杀了,将两边鱼鳃去除,剖开鱼腹挖出内脏,接着扔到带来的木头盘子上,用藤条筐倒扣着。她又装了一箱子水,搁上头烧,每回来海边她都得烧点盐带回去,要不总觉得白来一趟。以她个人的食量,当然吃不了这么多盐,不过她用盐不光是入口,也用来做腌制和防腐保存。 比如这条鱼,她今天就肯定吃不成。 鱼这玩意,好吃,难做。不是说料理起来比其他食材难,她又不是专业厨师,还搞摆盘这套,能切片就算有刀工了。鱼难做,在于它的娇贵,柔嫩却腥气重,不处理掉这份腥气,就两个字:难吃。虽说这是海鱼,较河鱼的腥气稍轻,那也只是稍许而已——至于做鱼的第二种吃法,生吃,温迪不吃生的,她完全没考虑过这条路,直接Pass了。 去鱼腥最好的是姜和紫苏,其次是柠檬,可这三样她都没有。 所以煮鱼汤被温迪首先否决。 她已经想好要如何处置这条鱼了,没想到回山洞的路上却出了个意外。 穿过树林时,她一脚踩滑,扭伤了脚,别别扭扭挪回家,温迪欲哭无泪。 明明眼看着好日子就要来了,怎么会突然倒霉? 可她也没有办法,扭伤的右脚剧痛难忍,她按照记忆里的处理方式先做了冷敷,强撑着用带回的盐把处理好的鱼盖住后,便返回床上躺着,不敢再乱动。她没有药,就只能用最原始的办法来自愈,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下,温迪一点也敢浪。要不是因为鱼是珍贵的食材,不处理会坏,她甚至打算到家就躺下。 午饭和晚饭用几个苹果和一根面包棍对付过去,吃完就接着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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