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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九章 做大事,手要黑 (第2/4页)
李会长直接管辖的绿营抚标,其余为花钱捐官在成都府辖各州县的“民官”。 抚标由升任游击的张十三负责,以下大小军官都是贾六在北京时经李会长选定从鸡鸣驿调去的同志,三分之二是绿营出身,余旗员三人,苏喇12人。 买在各处任职的“民官”由李会长直接单线管理,鉴于这些民夫官大多文化水平较低,虽然忠诚可靠,但缺少干事能力,因此李会长不要求他们发展会员,彼此之间也不许来往,以免走漏风声。 贾六深以为然,点头道:“大人考虑的甚是周到,这些民夫且让他们在各处做事,暂不必用他们,让他们磨历即可。” 也就是暗子。 正常当大清的官,给大清办事,等能力上来了正常升官选迁,只要会中一天没有命令给他们,他们就是正常的大清公务员。 会中有命令给他们,他们也是正常的大清公务员。 因为共进会的纲领是为了大清。 另任知县有二,县丞有三,主薄有七。 这十二人是识字的。 当官同当吏不同,当吏上面叫做事就做,不叫做事就不做。 当官的主动性却强得多,首先就要是在任职地能够扎稳脚根,不被下属架空的同时,也要同地方士绅打好交道,进而实际控制这个任职地。 为此,李会长从原先任职多年的按察使司衙门抽调了一批可靠手下,分别调往这十二人任职所在地,或为下属,或为同僚,从而帮助这些人快速成长。 李会长是老刑侦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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