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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骨 (第11/71页)
这是经历多年海上生涯后得到的能力。 “忘了?没关系,反正只是诗而已。”她没有在意,这时她在想另一件事。她做了个很大胆的举动,握住他的手,感受那粗糙可靠的触感,说:“我把军印交给你,你去南线。” 他握着她的手,说,好。 不到两个星期,塞、阿两国战争全面爆发了。 前线的战斗很惨烈。没有战争是不惨烈的,人类喜欢自相残杀,众多动物里尤其偏好同类流淌出的鲜血。 战争持续了两年零一个月三天,以两国和解落幕。前往多利多的那个人没有音讯,但她在等待。要管的战线太多,出于对他的信任,多利多那边不传来战报她不主动去询问那边的状况。 战争结束之日她知道他在与图恩第一剑士欧文的对垒中败北,身受重伤,濒临死亡。 在她潜意识里,那个人是不会死的。他有着顽强跳动的心脏,死神的镰刀也很难收割走它。 然而战后没多久从边境寄过来的那根肋骨却诉说着无情的事实,他又不是不死的怪物,是普普通通有弱点的人。 看到沾着血痕的绝笔,她才知道他那天并非忘了诗句的下文,只是忽然不好意思当着她面写出: 无论生还是死,聚散与离合,我早已同你立下约定。让我握着你的手,和你一起到老。 只是和你距离遥远,没有办法再见面。只怕分离得太久远,没有办法实现誓言。 END ①:化用诗句“爱情就是交换眼睛”。 ②:亚当夏娃的梗。 ③:《国风·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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