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同人] 逆转红楼之黛玉不还泪_第7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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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章 (第3/3页)

可是此时沈知府只觉得如坠冰窟。

    若说最开始是对于黛玉的忌惮,那么如今却是心头的一阵阵后怕。

    “这怎么可能……”沈平之顾不得擦头上渗出的冷汗,眼神复杂地看向眼前的一对母女。

    可如今黛玉在场,容不得他不相信,沈平之心头蔓延起一丝丝苦涩。

    自己的外甥女是个苦命的孩子,他一向将其当做亲生女儿一般。甚至在婚配之权上,也极力主张对方选择自己心头所好,却未曾想到竟是害了孩子。

    他本来以为这魏桓魏四郎,是个普通的寒门举子。因此虽有些不愿,但仍旧同意了外甥女的要求,甚至聘请名师,替其多方周旋。

    可未曾想到对方竟是个披着羊皮的中山狼,不但人品有瑕,竟然早已婚配,而且甚至还将妻子、女儿卖入青楼以掩盖自身。

    胖墩墩的手指,此时紧紧地攥起,沈平之脸上的笑意,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件事情多谢小姐告知,只是下官,还有一事相求,恐怕却是缺不得小姐。实在是,大汉律历似这等买卖妻女者,徒一年。”

    黛玉一听,便知道眼前之人言下之意,她看了看仍旧有几分茫然的顾四娘,又瞧了一眼眉眼闪烁的红歌。

    “按理说,的确是买卖妻女者徒一年,但若是谋害二人性命未遂呢?”

    看着一脸豁然开朗的沈平之,黛玉微微颔首,的确卖自身之妻女,在大汉律而言并非是大罪,可那又怎么样?

    却要知其人,所作之目的,乃是害妻女之性命,以掩盖自身。既如此,便是杀人未遂之责。

    而在大汉律中,这谋杀便在“十恶四杀”之中。

    加之魏四郎乃是赘婿,古来赘婿同娶妻,这样一来又与谋杀亲夫类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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