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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 (第3/4页)
人的喜欢。 瓦妮莎是第一个主动攻陷她心防并且成功的外人,那时候沈听温在国内,不知道瓦妮莎具体做了什么让周水绒相信了她,更不知道她又做了什么让周水绒选择回国。 周水绒回国的时候,沈听温正准备出国,出了国会自由很多,待在司闻身边也更加方便。 想当年沈诚也是出了国加入的黑手党,然后在多伦多叱诧风云,所以说还是国外一些动辄暴乱的环境更适合他们这个行当。 没想到周水绒回来了,那他自然是不想走了。做了这么多年行走于暗夜中的人,他终于迎来了他的阳光,终于可以站在她的面前,告诉她他的名字,他怎么会想走? 他知道她的弱点,从开始装蒜到后来明目张胆,每一步都让她拒绝不了,是很缺德,那又怎样? 喜欢的人不花点功夫搂进自己怀里,难道要看着她跟别人走进婚姻殿堂? 沈听温可不是个圣母,他太自私了。 周水绒接不了他那句话,她没有他那么目的明确的惦记,更没有他的十几年步步为营,她对他没那么深,只是现在很喜欢,这种喜欢是一时上头的喜欢,是有保质期的,她不知道保质期是多久。 她不问了,看一眼司闻、周烟在的房间,问沈听温:“自己能走吗?” 沈听温可怜巴巴的:“我自己不能走,你会送我吗?” 周水绒不仅觉得他有病,还觉得他真不怕死:“我今天要是送你了,明天就是你惨死家中的新闻。你应该挺了解我爸的。” 沈听温不让她生气了:“哦。” 周水绒是很生气,可一看到他还没消肿的脖子,又觉得自己太暴躁了,她问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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