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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三堂会审 (第8/9页)
无知或不可无罪,但故意杀人和斗殴伤命,性质可完全不同。 但事实过程,却也可如此解读,相争为斗,相打为殴,不论是否先使,关键那些村民确实有还手之实,说是斗殴自然无错。即便把苦主和证人一一带上堂来对质,结果也不会有太多疑义。最多也就分一个加功者、致命者。 且张鹤龄说的诚恳异常,口口言及要赔偿,他可以想象,等得事后,张家一一给苦主家赔些银钱,大不了再送个下人主动出来,承认那最后致命一功。难道还真的能让张家同罪。即便同罪,可朝堂律法也讲一个情理,如何也够不上一个“绞”。 这事情变成如此,谁也不可能说,张鹤龄上来就直接处心打死人。他若非要按这么来办,最后所有记录上陈陛下,陛下一看记录,给陛下的印象,他这个刑部尚书就是刻意针对了。 前脚陛下还特意召他入宫奏对,隐晦之意他可以故作不知,所求一个公正严明,陛下也无话可说。可若是纠缠不放,那这公正在陛下那里就不好说了。且,他这般只讲法,不讲情理,说不得就要有人给他安个酷吏的名头了。 白昂心里气恼异常,嘴里也不停,一一的细数着张家两兄弟的罪责。 刑部里的状子多,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状告二张的不知凡几。 可他自己都知道,这些事都是小事,至少在朝堂之中,陛下和衮衮诸公的眼里,只是小事。即便真罚下来,无非就是些银钱的事。 张延龄麻木了。 刚刚那白昂一通说,哥哥一通认,他身子起初还抖一抖。 现如今见着,审案的似乎气的很,而被审的认罪反而平淡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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