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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101节 (第9/9页)
了手中的法槌:“提上诉人胡维军到庭。” 不一会儿,随着沉重厚实的法庭大门被打开,两名法警押着胡维军走进了法庭,坐在了被告人席上。 在审判长核实上诉人身份,宣布合议庭人员构成和上诉人权利之时,方轶抬头向胡维军看去,他的精神尚好,只是气色差了点,眼神很镇定。不愧是经商的,一把年纪经历了不少风浪,心里素质就是不一般。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请审判员宣读第一审判决书。”审判长话音落下,一名合议庭法官开始宣读一审判决书。 方轶利用这个功夫,又将准备的辩护词扫了一遍。 法官宣读完一审判决书后,审判长看向胡维军:“下面由上诉人胡维军宣读上诉状或陈述上诉理由。” “审判长,我认为一审法院认定我在机加工厂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虚构事实,以伪造的产权证作抵押,诈骗他人钱财缺乏客观、确实、充分的依据。 我与冯平和魏喜奎之间是民间借贷关系,而且这几年我一直在支付借款利息,也没有借了钱就跑路,根本不构成诈骗罪。请法院依法查明事实,还我清白。”胡维军拿着一张a4纸读道。 这是他根据方轶的分析自己写的上诉理由。 “请辩护律师发表上诉理由。”审判长道。 “辩护人认为,上诉人胡维军并非像一审法院认定的那样资不抵债,而是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虽然机加工厂和胡维军本人名下的房产和土地已经对外设置了抵押,并且部分财产已经被执行。 但是机加工厂仍然持有多项知识产权、而且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在去年该厂又引进了二台加工高精密零件的进口设备,这都是具有价值的,应当整体估算加工厂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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