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律师本色 第19节 (第8/8页)
“方律师,我叫高月祥,就在前面拐角处的商业银行工作。我今天来想咨询点离婚方面的事,您擅长吗?”中年人说完,直勾勾的看向他。 “您说吧,有什么疑问?”方轶认真道。 他搞不明白一个书呆子在银行能做什么,银行的人不应该很精明吗,难道是搞技术的?或者是传说中的临时工? 高月祥拿出一份判决书,递给了方轶:“我就想知道法院为什么会这么判,房子是我买的,每个月的贷款是我还的,怎么离婚了法院还要我给她十五万,说是什么升值的钱,房子的升值又不是她搞的,那是市场行为,为什么我要给她钱……” 方轶一听就明白了,看来这位是有点偏执。 “您的房子是领取结婚证前买的,还是之后买的?”方轶问道。 第43章 幸福来自于攀比和对比 “肯定是领证前买的,当时我前妻他妈同意我们结婚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在市里有房。 没办法,我们家老底儿都掏出来了,又贷了些款才在市里买了一套。这是我结婚前的财产,没错吧?”高月祥理直气壮道。 “对,您理解的很对,房子是您的个人财产。 但是房子有银行贷款,你每个月还房贷的钱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你在用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还房贷。”方轶道。 “怎么可能!还房贷的钱都是我的工资,从来没用过她的钱。我的工资怎么就成共同财产了?”高月祥不解道。 “这个法律上就是这么认定的,从你们领取结婚证后,双方取得的工资奖金等都是共同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你们之间有约定吗?”方轶问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