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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特莱尔一行诗(2):一生之水 (第5/7页)
他,我设下的初步任务就算达成。 没想到出乎意料的事接二连三,那位同学竟举手发问:「老师,请问刚才提到的『物体恆存』概念真的可以适用在爱情吗?」 「物体恆存」(objectpermanence)尚非一种理论或定律,目前还在持续发展型塑当中。最早出现在发展心理学兼哲学家:尚.皮亚杰(jeanpiaget)的幼儿认知发展心理学论述之中,最后甚至影响了知名学者哈伯玛斯的「言说理论」。 所谓的「物体恆存」并不是指某物体不会消失或被毁灭,而是当你明白确认到某物体的真实存在时,它就确实存在并且会影响你的认知判断和情绪管理,尤其是对于感官判断与对外沟通具有相当重要性,进一步会连结到想像力与创造力的发挥和极限。 以婴幼儿为例,当他们具有物体恆存概念的发展认知时,你当着他们的面把喜欢的玩具给藏起来,婴幼儿会露出困惑甚且是哭闹不安的情绪,有的会去找寻被藏起来的玩具,这代表他们的脑识内心已经具象化该玩具,并且认知到对他们的重要性,于是该玩具的「物体形象」正式植入他们的认知世界之中,再也不会消失─除非被遗忘。因此对物体本身来说,毋寧是「物体仍存」更为精确;对认知主体而言,才有「恆存」的可能性。延伸这个概念观,可以涉及到唯心论和唯物论之争,当然也会影响到存在主义。 「看不见的东西最重要。确定可以被毁损灭失的物体可以『恆存』,看不见且似乎无法被毁灭的呢?对于爱情可否适用?一旦认知到爱的存在,是否就不会消失?」 正当我抿嘴思考时,护花使者汪立泓再度开口:「欸,你这是找碴嘛!这个问题十分简单,大一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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