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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8 (第3/4页)
要揣摩半天。她常说他是她肚子里的蛔虫,这不过是因为心在哪里,眼就在哪里。 早在别人还左顾右盼的时候,他已目不转睛。 万万没想到的是,他们之间会因为那件事出现转机。 看到那个男的扯她衣服的那一瞬,他应该是动过杀机的。后天的教育教会他冷静与克制,那一瞬,支配他的只有本能。 也因此,之后他用了拳头说话,找到那三个人,一挑三,他赢,逼问出主使后,恶劣到跟杨盛林借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那个女的结结实实长一回记性。 因祸得福的是,他们在一起了。 在一起后,他看到她的更多面,热情的、害羞的、脆弱的,他们比当发小时更亲密,她也更完整、更可爱;她不知道,每回她闭着眼一脸甜蜜地把脸抻到他面前,他的心跳有多快。 然而,圆怕缺,满怕溢,越圆满,越害怕。 何况这段感情从来都是她在高位,占据主导。她唱过,她在什么心情下唱了这首歌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分清了没有。 在大礼堂,那人二次向她告白,算是导/火/索,在明知两人之间没有任何猫腻的情况下,他的情绪终于爆发。 而她的反应再次出乎他意料,她没有嫌弃他患得患失的作,而是选择了安抚,尽管是让人哭笑不得的安抚。后来的数学竞赛、喊楼时她“忘情”的尖叫,包括沙滩上的谈话揉在一起,就成了一颗定心丸。 那天和爷爷的那局棋,他老人家何尝不是提醒他过犹不及,要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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