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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四十一) (第9/10页)
六十四篇文章是独立体系,既无“八卦”二字,也不涉及“八卦”学说,“八卦”卦学之说,是《易传》作者们通过春秋史巫筮卜,而总结出的占筮学说,是对《周易》的以讹传讹。冯的这种说法,无疑证明《易经》是一部占卜之书的性质。因为“八卦”无疑是卜筮所运用的方法形式。《辞源》里也这样解释过。而在《左传》里不是还保留着不少用“八卦”筮卜和解说卜出一卦的吉凶的筮例吗?冯先生这个说法可是有目的的,目的就是说《易经》是卜筮之书,是有根据的。说白了冯先生说的《易经》的卦爻辞,就是解释“八卦”的,任人用蓍草起出一卦,再从《易经》里看那一卦的爻辞、卦象就可作出吉凶解释了。 《中国哲学简史》在十五章里又说:“如前所述《易经》本是一部占卜的书,巫者取一把蓍草,每两根一次,取出放在一旁,最后剩下的或是单数,或是双数,记录下来,这样连续六次,后得结果构成一卦,《易经》中对这一卦辞就应是神对卜者所求问事的指示。”(《中国哲学简史》第148页) 这无疑说明冯先生所认为的《易经》是卜筮之书。 冯先生的这部《中国哲学简史》与胡博士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一样都是产生在美国。不过胡适先生那部书早于冯先生。冯先生在美国担任讲座教授,讲授中国哲学史,后整理成《中国哲学简史》,用英文在美国出版,据说这部书在西方影响很大。用英文在美国出版是上一世纪的四十年代,到上世纪的八十年代才被人翻译在中国出版。笔者手里是一本2004年版的版本。冯先生认为《易经》是一部占卜之书,但这是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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