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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易说批判(六十二) (第2/8页)
凶”。苦节既凶,甘节志得,故曰“悔亡”。 2、易说批判 《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节》卦爻辞所编汇的注释有二家。而汇编虞翻的注释贯穿《节》的全部内容。 虞翻是“象数派”的代表,虞翻对今本《周易》的注释是穿凿于“汉象数”说法里,以“汉象数”去附会今本《周易》文辞内容,其注释的内容形同于胡诌八扯。 《周易集解》汇编干宝的注释只是一条,即对“上六:苦节,贞凶,悔亡”的注释。 干宝的注释是:“《彖》称苦节不可贞,在此爻也。禀险伏之教,怀贪狠之志,以苦节之性,而遇甘节之主,必受其诛,华士、少正卯之爻也。故曰"贞凶"。苦节既凶,甘节志得,故曰"悔亡"”。 在“易学”上干宝被认为是“象数派”人物,可从此处干宝的注释能认为是“象数派”吗?此处干宝的注释,不杂“象数”里的只言片语,由此看不是典型的“义理”释法吗?并且干宝注释时又引用《易传·彖》文。不过此处干宝的注释,虽不属“象数”,但干宝的“义理”解释,与解释的“苦节,贞凶,悔亡”本义并不相符。 清代《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易类》将“易学”历史上的不同学说,分为“两派六宗”。两派指“义理派”和“象数派”;六宗指占卜宗、禨祥宗、造化宗、老庄宗、儒理宗、史事宗。占卜、禨祥、造化三宗归属于“象数派”,老庄、儒理、史事三宗归属于“义理派”。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易类》说:“《易》之为书,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左传》所记诸占,盖犹太卜之遗法。汉儒言象数,去古未远也。一变而为京、焦,入于禨祥。再变而为陈、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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