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二篇(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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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二篇(七) (第1/5页)

    我们还可以由“西周文”(即《尚书》里的《周书》)与《周易》两者的思想风格对比,发现两者不是同一时代的产物。“西周文”里表现着浓重的天命神学思想,而《周易》一书已突破了天命神学观,是理性思辨的哲学。

    我们且看“西周文”里所表现浓重的天命巫术观,如:

    《大诰》“天降威,用宁王遗我大宝龟,绍天明。……朕卜并吉……肆予告我友邦君越尹氏、庶士、御事、曰:‘予得吉卜,……王害不违卜?’”

    《金滕》“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二公曰:‘我其为王穆卜。’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公乃自以为功,为三坛同墠。为坛于南方,北面,周公立焉。植璧秉圭,乃告太王、王季、文王。史乃册,祝曰:“惟尔元孙某,遘厉虐疾。若尔三王是有丕子之责于天,以旦代某之身。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乃元孙不若旦多材多艺,不能事鬼神。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尔子孙于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祗畏。呜呼!无坠天之降宝命,我先王亦永有依归。今我即命于元龟,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圭归俟尔命;尔不许我,我乃屏璧与圭。”乃卜三龟,一习吉。启龠见书,乃并是吉。公曰:‘体!王其罔害。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终是图;兹攸俟,能念予一人。’公归,乃纳册于金滕之匮中。王翼日乃瘳。”

    《泰誓》“商罪贯盈,天命诛之。予弗顺天,厥罪惟钧……予小子夙夜祗惧,受命文考,类于上帝,宜于冢土,以尔有众,砥天之罚。天矜于民,民之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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