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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回 正文大结局 (第6/13页)
曾因不满他的书法,早些年便让何焯为他侍读,并要他每日写十幅字呈览。 何焯博览群籍,长於考订。校勘古碑版最精。喜临摹晋、唐法帖,所作真、行书,并入能品。他的作品被认为可与晋唐书法家媲美,与笪重光、姜宸英、汪士鋐并称为康熙间四大家。 何焯于康熙二十四年即二十五岁时以拔贡生进京城,被尚书徐乾学、祭酒翁叔元收为门生。因秉性耿直,遇事直言辩正,因而常遭妒忌和中伤,徐乾学也对他渐生恶感。焯便上书徐,更求削去门生名义。从此,六次应考被排挤。 直到康熙四十一年,皇帝南巡,访觅逸贤,经宰相李光地推荐,通过考试,被安排在南书房供职,赐为举人。康熙四十二年癸未科第二甲第三名,赐为进士,又选为庶吉士。后来很快命侍读八阿哥于贝勒府,兼武英殿纂修。在贝勒府期间,与胤禩甚笃。康熙四十五年,何焯之父死,他回乡奔丧,丁忧期间,将幼女何婧交由胤禩和晼晚照看。 所谓丁忧,也称“丁艰”,朝廷官员在位期间,如若父母去世,则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二十七个月,期间要吃、住、睡在父母坟前,不喝酒、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就是要报父母的恩,孩子出生三年内都离不开父母,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照料,所以对父母晚年要尽心尽力,父母不在了做子女的也要时时想念他们,至少在坟前守孝三年。 三年,其实也不是指完整的三年。 父母去世十二个月以后,是第一年,第二年的第一个月,即第十三月举行小祥之祭;二十四个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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