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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2/3页)
家终于做出了反应,各地官员亲自走到街头喊话。 “国家已经清楚了大家的诉求,请给我们一些时间,一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交代。” 很快,人们发现,针对逃跑的女人们的调查悄无声息地停止了。 三个月就过去了,这期间,网络上的发声从未停止,女性们用各自的方式在努力着,等待着。 这天晚上,全国的女性基本都守在电视机旁,忐忑不安地在等待着什么。 因为白天的时候国家官媒发通知了,说今晚八点有重大事件宣布。 八点到了。 “我国针对女性的人身安全问题做了详细的考量。经过几次重大会议表决,现有的法律存在漏洞,无法全方面地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现做出以下修正。” 不知是不是刻意安排,今晚的播音员是个年轻的女性。 她念完晦涩拗口的法律条文后,担心女同胞们听不明白,还细细解释了一遍。 总结来说就是: 一,因为孩子性别而堕胎的人,无论男女,强制做绝育手术。 这辈子不配再有自己的孩子,医院负连带责任。 二,生下孩子后遗弃的父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强制绝育。 若是孩子因为遗弃死亡,处无期徒刑。若故意杀害孩子,直接死刑。 三,女性享有绝对的婚姻自主权。 父母若是强制收彩礼卖女儿,可由当地政府公证,断绝亲子关系,女孩不必履行赡养责任。 四,严禁职场性别歧视。 男女同工同酬,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打压拒收或者区别对待女性,一经举报,必受重罚。 同时,女性产假期间,基本薪酬和补贴由国家全权发放,减轻企业用人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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