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十四章 钱可以不要,人必须进去! (第4/5页)
。 “老李,你当初捐助的时候,有没有合同?” 李卫国愣了一下。 茫然地点了点头:“有啊,当时我们走的是正常流程,有合同的,我都放在了养老院里了。” 随后。 他便带着李卫国,赶回了养老院。 …… 一个小时后。 养老院。 李卫国翻出了几年前的一分捐助合同,上面写着他自愿捐助三个贫困家庭,帮助他们的孩子完成学业。 在此期间,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都将由他负责。 “找到了!” 秦牧通篇看完了合同,翻到了其中一条条款。 这条条款上…… 清清楚楚的注明了该捐助款的用途。 只允许孩子求学读书之用,不得挪作他途。 而整个合同里。 还清楚写了违约责任,若有违约,视情节轻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2—10倍不等的违约金。 “小秦,你……你到底想干什么?” 一边的李卫国茫然的抬起头,不解的问道。 说实话。 那通电话之后。 他对能要回钱,根本没抱什么希望。 “干什么?我不仅要他们还钱,还要把他们送进去!”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认真说道。 “进去?进哪里?” 李卫国眨了眨眼睛。 秦牧:“……” 随后。 他安慰了一下受伤的李卫国。 重新回到了自己在养老院的房间。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