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与枪(H)_分卷阅读3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3 (第2/4页)

!”

    “瓜瓜!”看着儿子跑远,程故之前装出的淡定不见了,目光一与谢征对上,脚步就下意识地往后一退。

    谢征却往前一步,右手一抬,捏住程故的下巴,轻声说:“既然程队记得我与你说过的话。那程队还记不记得,我对你做过的事呢?”

    03

    在遇上程故之前,谢征从不认为自己有朝一日会爱上一个男人。而遇上程故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亦从未想过自己会对这位聒噪烦人的副队长生出那方面的心思。

    程故给他的第一印象,是明艳的美。

    莫说在军中,就是在谢征见惯的上流圈子里,程故的长相也称得上惊艳。

    但这位漂亮副队长给他的第二印象却相当糟糕——带训第一天就迟到,也不检讨,垂着脑袋听队长训完话,回头就被几名老队员逗得拍腿大笑,帽子笑掉了也不捡,毫无军人的威严。

    谢征受过礼仪训练,虽不至于苛求“笑不露齿”那一套,但一到特殊行动组就摊上这么个花瓶上司,心里还是相当膈应。

    他瞧不上程故,从程故的外表与带训迟到这两点,就草草将程故丢进“花瓶”那一拨里。

    直到被花瓶招惹上。

    谢氏家大业大,谢征从小就被当做继承人培养。谢家前几代从军从政,老爷子给子孙们定了规矩,男儿若想今后在家族企业里谋事,年轻时必须去军中吃几年苦。谢征少时沉默少言,却聪慧过人,进入青春期后个头也长得快,看上去比同龄人老沉不少。

    16岁那年,父亲问他愿不愿意提早去军校。

    父母有自己的打算,祖上的规矩不能坏,儿子迟早要去部队锻炼。与其拖着,还不如早去。

    早去,便能早回。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