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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愿者上钩 (第2/4页)
到了易子而食的现实,“父母不是父母,还要孝来干嘛,在我这里,他们犯了弃孩罪.杀人罪,最起码也是终身监禁。” 神州原本的观念里,父母给了孩子生命,就掌了他们的生杀大权。孩子就是父母的附属品,想卖就卖,弄死了也没人管。 这是对生命最恶意的贬低。 所以在湛长风新编的律法中,点明了人的独立性,任何恶意危害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都要严惩不贷。 纠正“女子是男子的附属品”.“孩子是父母的附属品”这两个观念,几乎是她所有政令里的基础理念。 余笙哭笑不得,以为她在开玩笑,“藏云涧没有这种法律。” “这就是藏云涧规则的漏洞,也是它不能平衡律法和修道者的地方。” 藏云涧是一个大集体,里面还有世家.门派这些小集体,他们有自己的规矩,且所有家规戒律上几乎都有处罚打杀弟子.族人的条例。这就注定了司巡府不能在他们杀门人时上去阻止,自然也就没有理由管父母对小孩买卖还是虐待。 余笙发现自己错了,她是在认真地讨论这个问题。余笙想到林先生曾说湛长风提出了“法以治国,律以治世”,现在认真想来,确实符合这人的风格。 “你似乎喜欢以某个标准划分对错。”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高于一切。”湛长风道,“生灵能混淆对错,能被种种因素影响判断,但规则不会,就算你曲解了它,它还是在那里。” 余笙不太同意,“规则也是人定的,你如何知道规则一定是对的。” “......” 她的质问其实算不上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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