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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坏人 (第1/6页)
第51章坏人 第一批努力让边军吃饱饭的商人们,轻的血本无归,重的家破人亡,但还是有“坏人”贼心不死。 第二个想解决边军吃饱饭问题的,以史书记载,真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刘瑾。 是的,就是那位享受3357刀鱼鳞剐的刘瑾。刘公公总共被剐了三天,第二天没扛住,挨到第四百多刀时便死了,第三天是仪式性的死人切片。 正史里,明朝的所有太监,除了郑和等有限几个,都是混蛋。不过,其中有三位号称“恶贯满盈”:王振、魏忠贤,还有刘瑾。三位中数他下场最惨:王振被一锤砸碎脑袋,死得最是痛快、魏忠贤自挂东南枝,死得最是悠然、刘公公么……死得最是惨烈。刽子手临时客串了刺身大厨,现割现卖,从刘公公身上剐下来一片卖一片,价廉物美食材新鲜,京城百姓们举着钱踊跃购买,然后就当着刘公公的面现场直接生吃了! 事实上,凭心而论,刘公公是真心想帮助这些人的! 一叹。 按照主流观点,刘瑾必须是罪大恶极。然而,如果你仔细看,即使是那些“正史”,字里行间的蛛丝马迹透露的,我们可以说他混账、可以说他没脑子,也可以说他心狠手辣,但独独不能说他真是个坏人。 明朝百姓苦。 达官显贵们固然变本加厉的鱼rou百姓、即使升斗小民,为了自己的生存,也莫不是在拼死互坑——当然,对外则统统举着高尚的礼教旗号。 试举两例。 一、寡妇守节。丈夫死了,留下孤儿寡母,怎么办?夫家可不想让你改嫁——否则,那份家产就便宜了外人不是!所以会千方百计的阻挠。然后呢?虐待!把寡妇欺负死,没孩子的最好,家产直接大家分了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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