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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和简谐一起吃了好多顿饭 (第6/6页)
早回到出租屋,会不会就看不到林炀和别人在接吻,在床上撕咬。 如果…… 如果我没有继续和林炀纠缠,如果我给了简谐他需要的安全感,如果……如果我接到电话就去找简谐,而不是因为林炀在我面前而犹豫,会不会简谐睁开眼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我。 嬉笑打闹间,我们等来了陈嵘女朋友汪沉玉,这对小情侣说是因为我回苏州所以请我吃饭,我顺便捎上了简谐。 “我说,先前真是太忙了,原来实习也可以这么累,”汪沉玉开着车,喝了口陈嵘递过去的水。 “哈哈,总要经历的,”我看着他们,说不上有多羡慕。 我那时根本没注意过简谐看我的眼神,或许他那个时候开始就知道我心有所属,但他很聪明,没有问过,直到三年后某天我问他可不可以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才说,好哇,很高兴可以成为你男朋友。 然而我们的恋爱只持续了短短的两周。 我们早就习惯了暧昧——大概只是我习惯了,简谐很快适应了他是我男朋友的身份,而我却在初恋和简谐之间徘徊了。 所以我永远在后悔。 很快到了目的地,陈嵘他们早就点好菜了,方便我——和简谐——及时吃到来自他们的欢迎礼。 这顿饭也正好省了我请简谐吃一顿了。虽然这么说有点抠门,但是我当时也没打算和简谐长期发展,我觉得这只是合理利用现有资源。 我当时想的是如果以后还遇见他,那就是缘分,遇不见,那也再正常不过了。 简谐运动周而复始,可时间毕竟只会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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