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灵缥缈录_三十四:主宾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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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四:主宾仆 (第4/5页)

须遵守一个名为“主宾仆”的规矩方可,目的就是要让法术之间的主、宾、仆的属性要相合才行。

    书中关于法术合用的规则第一条就是:不可二主。

    意思就是两个被定义为“主”的法术是不能同时使用的。按照“静动收发”的规矩定义为“静”的法术中,只要能增进修为、增长灵力的就被定义为主,钱潮所修的元初术就是一个“主”法术。再比如御空术,这是修士最先接触到的飞行法术,之后几乎所有的飞行法术都与之类似,钱潮也将它定义为一个主法术,因为同为主法术,所以御空术与元初术二者无法同时使用。不过也有例外,比如《玉海经》,钱潮一直不知道该如何定义它,《玉海经》可以与《元初术》同时使用,而且若是修行《玉海经》就算是炼气修士也能很缓慢的增进修为,因此无奈之下钱潮给《玉海经》定了一个“弱主”。

    以钱潮熔炼矿石为例,钱潮的做法是:以元初术不断的给自己提供灵力来支撑御物术将那矿石一直在火眼之上烧熔。元初术若是断了,御物术不可能一直支撑下去,自身灵力枯竭时,御物术就肯定会停下来。

    因此,钱潮熔炼矿石之时,是以元初术为主,以御物术为仆,以主驭仆,上下顺畅,所以两个法术可以同时使用。

    熔炼矿石之时还要使用控火术,三种法术共用也是无事。这就是《宾友集》中所说的“主可驭仆,一主可驭二仆,可驭多仆”

    当然也有例外,仍以钱潮为例,炼器之时,他想在使用元初术和御物术的同时再将那青眼术加进去,这样就可以看清自己一笔一画的如何印刻符文,不过一时却是难以办到,这就是因为在这三个法术中,元初术仍然为主,御物术仍然为仆,而青眼术非主非仆,在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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