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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易说批判(六十四) (第1/7页)
六十二、《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小过》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艮上震上)小过:亨,利贞。 虞翻曰:《晋》上之三。当从四阴二阳,《临》、《观》之例。《临》阳未至三,而《观》四已消也;又有飞鸟之象,故知从《晋》来。杵臼之利,盖取诸此。柔得中而应《乾》刚,故“亨”。五失正,故利贞。“过以利贞,与时行也。” “可小事,” 虞翻曰:小谓五。《晋》、《坤》为事。柔得中。故“可小事”也。 “不可大事。” 虞翻曰:大事,四。刚失位而不中。故“不可大事”也。 “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虞翻曰:《离》为飞鸟,《震》为音,《艮》为止。《晋》上之三,《离》去《震》在,鸟飞而音止。故“飞鸟遗之音”。上阴乘阳,故“不宜上”。下阴顺阳,故“宜下,大吉”。俗说或以卦象二阳在内,四阴在外,有似飞鸟之象,妄矣。 初六:飞鸟以凶。 虞翻曰:应四。《离》为飞鸟。上之三,则四折入,大过死,故“飞鸟以凶”。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 虞翻曰:祖谓祖母,初也。母死称妣。谓三《坤》为丧,为母,折入《大过》死,故称“祖”也。妣二过初,故“过其祖”五变,三体《姤》遇,故遇妣也。 “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虞翻曰:五动为君,《晋》、《坎》为臣;二之五隔三;《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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